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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化部关于命名第六批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决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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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文化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:

 

近年来,在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精神指引下,在国家文化产业政策和文化体制改革的有力推动下,我国文化产业发展迅速,涌现出一大批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、具有一定规模和较强市场竞争力和品牌知名度的骨干文化企业,在发展产业和繁荣市场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。

 

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落实《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的若干意见》,加快培育壮大骨干文化企业,提高我国文化产业规模化、集约化、专业化水平,增强文化产业总体实力和竞争力,根据《文化部“十二五”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》提出的发展重点和产业融合发展的新趋势,按照《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》,经过严格的申报、评审、公示等环节,文化部决定命名华录文化产业有限公司等71家企业为第六批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。

 

希望被命名为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文化企业,珍惜荣誉,再接再厉,充分发挥示范、带动和辐射作用,坚持内容优先、特色突出、品牌引领、创新发展,促进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,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、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、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、实现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!

 

特此决定。

 

 

文化部     

2014年12月26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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